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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口众多,劳动力资源丰富,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长期以来面临着人口众多所造成的劳动力资源过剩,就业、失业问题突出的困扰。如何完善失业统计方法,不仅是加强宏观经济调控的需要,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本文仅描述中国失业统计方法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中国现行失业统计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科学、完善的调查体系尚未建立,仅将登记失业率作为考察失业状况的主要指标和依据。登记失业率的定义为:在劳动年龄为(16岁及以上,退休年龄以下)有劳动能力,目前无工作,以某种方式正在寻找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在劳动管理办理了失业登记的人员。很显然,登记失业率不可能全面反映中国城镇劳动力的失业状况,其方法缺乏科学性,在很大程度上必然影响宏观经济调控和社会发展政策的正确制定。
二是就业与失业的概念较为模糊,其界限存在争议。国际劳工组织提出的失业者定义为:在调查期内达到一定年龄并满足以下条件者:(1)没有工作,即未被雇佣同时也未自谋职业者;(2)目前可以工作,即可被雇佣或自谋职业者;(3)正在寻找工作,即在最近特定时期已经采取明确步骤寻找工作或自谋职业者。中国国家统计局关于失业者的定义为:在16周岁及以上,有劳动能力,在调查周内未从事有收入劳动(具体是指劳动时间不到一小时),当前有就业可能并以某种方式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员。由于经济体制转型等各种因素所引发的大量劳动者下岗或失业,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镇,一些劳动者的就业与收入呈不稳定状态,因而出现了所谓“隐性就业”和“隐性失业”问题。如何划分就业与失业的界限,正确判断失业的规模与比例,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
三是失业统计范围仍有较大的局限性,如目前劳动管理部门进行的失业登记,其统计范围基本上是户口在本地区的城镇人口,而中国国家统计局正在进行的失业统计调查,其范围是城镇常住人口。按照有关定义,毫无疑问各类失业统计调查范围不能仅限于城镇或城镇常住人口,而应面对全社会劳动力资源,这样才能从宏观上反映一个国家和地区劳动力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状况,从而有利于优化国家和地区的生产力布局,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
四是各类失业统计均未能解决及时性与代表性问题。所谓及时性问题是指失业统计调查还尚未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监测预警体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所谓代表问题是指失业统计调查结果尚不能满足各级政府决策之需要。
通过对中国失业统计存在问题的描述,可以认为,在失业统计中采用国际通行的、能够反映劳动力失业实际状况的调查失业率指标,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失业统计调查,可以真实地了解中国劳动力资源及其开发状况,有助于制定合理的就业及社会保障政策,并进行有效的国际交流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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