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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山西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纲要

作者: 不详 摘自:《山西省政府网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大趋势,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变革的重要力量。紧紧抓住信息技术革命和信息化发展带来的机遇,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是我国实现跨越式发展、加快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选择。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是整个信息化工作的核心,也是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统计信息资源是国家最重要的信息资源之一,建设、开发和应用好统计信息资源是各级政府,尤其是全省统计系统责无旁贷的责任。
  “十一五”时期,为了进一步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推动统计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建设现代化的统计信息系统,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监管能力、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做出实绩,根据“十一五”国家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统计工作的决定》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分析
  “九五”、“十五”期间,山西统计信息化建设得以顺利实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初步建成了以国家统计局为枢纽,以省统计局为中心,连接全省各市、县区统计局的统计信息系统四级主干网络,有力地促进了统计工作的网络化。接入四级主干网的统计部门已经采用网络传输方式代替磁介质进行数据报送,网络化数据处理、办公事务管理、统计直报等正在全省推广应用,统计信息内部网已成为统计部门信息交换的主渠道;以山西统计信息网为主的网络化服务已逐渐成为统计部门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的重要方式;统计信息系统正在成为支撑政府统计工作运行的基础和技术保障系统。
   “九五” 、“十五”统计信息化建设所取得的成绩是显著的,但也存在明显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对统计信息化建设目标、建设任务认识不足,统计职能设置、法律法规、制度方法、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还存在不尽合理的地方,制约了信息技术的应用;统计信息化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统计信息化建设起步早、发展慢,基层统计部门的信息化装备水平较低;统计信息化管理相对薄弱,统计应用系统仍然存在着低水平重复开发,统计软件和应用秩序较乱,统计数据资源的采集、管理、服务共享机制仍不健全;长效机制没有建立,运行维护经费与实际工作需要存在较大差距;网络和信息的安全保障仍不足,没有建立存储及灾难备份机制;信息技术人才短缺,统计队伍的信息技术技能还不能适应统计工作的发展要求等。
  总的来说,山西的统计信息化建设尚属于起步阶段,无论是设备的配备还是网络的应用,都是简单地围绕统计报表的处理和报送,统计信息化的整体效益还没有充分显现。因此,要推动统计的改革与发展,促进统计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必须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统计现代化水平,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迫切需求。
  二、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推进山西统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统计信息化带动统计改革和发展,以统计改革和发展促进统计信息化,实现统计信息化与统计改革同步发展。以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党委、政府、社会和调查对象为基本出发点,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统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为重点,加强统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统计信息化人才培养与集聚,全面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为我省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以及实施中部崛起战略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在统计信息化建设中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一)统筹规划、资源共享的原则。加强统筹规划,强化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各级统计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统计信息资源的共享。
  (二)多方筹资,注重效益的原则。多方筹资和注重效益是我省信息化建设中一贯坚持的原则,实践证明也是行之有效的。“十一五”期间,按照财政“分灶吃饭”的原则,各级统计部门要继续努力,多方筹资,注重效益,从资金、质量和效益上保证统计信息化建设目标的实现。
  (三)分类指导、协调发展的原则。鼓励经济发达地区率先发展,扶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创造条件加快发展。强化区域合作,促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协调发展。
  (四)应用先导、强化创新的原则。以统计业务的应用需求和全社会的信息需求为原动力和出发点,增强创新能力,抓应用、促发展,提高统计服务的整体能力。
  (五)务实高效、安全可靠的原则。结合实际,突出应用,讲求实效,避免形式主义和重复建设。严格遵循国家有关安全保密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强化信息安全保密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安全保密制度和信息安全管理措施,确保统计信息资源的安全。
  按照“十一五”期间国家统计改革的发展战略和“十一五”山西信息化建设的统一部署,山西统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以规范的统计报表一体化体系、统计信息标准、统计业务流程为基础,以管理机制和工作规章为保证,通过信息化建设,有规划、有重点、分阶段进行统计数据资源建设和系统资源整合,建立健全一个科学的面向党委、政府、统计调查对象、统计工作者和社会公众的山西统计信息系统,服务于山西经济社会发展。
  在总体目标的基础上,山西统计信息化建设将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延伸网络、拓展功能、提高效率、优化服务”的建设重点,实施建设山西统计信息化“1234”工程即一个核心数据库,两个支撑平台,三个中心和四个保障体系(简称“1234”工程)。一个核心数据库,即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宏观数据库;两个支撑平台,即网络技术平台和业务应用系统平台;三个中心,即统计数据中心、统计报送中心和统计网上服务中心;四个保障体系,即组织保障体系、人才保障体系、资金保障体系和制度保障体系。
  三、 重点工程
  “十一五”期间,将在积极配合国家统计局完成国家投资建设的统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同时,紧紧围绕山西统计信息化“1234”工程,实现统计信息的采集、传输、处理、管理、发布、开发应用、统计信息服务全过程的信息化这一战略规划。
  (一)  完成核心数据库即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宏观数据库的建设工作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统计工作的决定》(晋政发〔2006〕36号)要求,由省统计局牵头,建设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宏观数据库。该数据库涵盖建国以来山西宏观经济、区域经济、产业经济、金融保险、投资消费、政策法规、统计数据、研究报告等多方面内容,是整合政府各部门信息资源、消除重复采集、减轻企业负担、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建立服务型政府、创造良好投资环境的重要基础。要充分调研,加大协调力度,动员各方面积极因素,完成《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宏观数据库项目建议书》、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宏观数据库技术工程建设方案及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宏观数据库软件的系统选型、设备采购、数据准备等各项工作,建设完成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宏观数据库。
  (二)  建设、完善两个支撑平台即网络技术平台和业务应用系统平台
  1.网络技术平台
  网络技术平台是统计信息化最重要的基础平台,是实现统计信息化的前提条件。建设快速、高效、安全、稳定的网络化环境是“十一五”期间的重要任务。
  为满足日益增长的统计信息化应用的需求,在“九五”、“十五”已建设完成的省-市-县级广域网基础上,采用VPN和互连网认证等先进技术,向乡镇一级统计机构延伸,力争建设完成覆盖全省乡镇以上统计部门的广域网络。
  根据省政府政务网络的整合管理政策,与省直和市县的政务网络互联互通、共享安全。各级统计部门要依托电子政务骨干传输网络,加强同省直、市直和县直部门的网络连接,提高横向获取信息和共享信息的能力,要规范统计起报单位与统计网络平台的连接方式和连接方法,并在有条件的省直、市直、县直和企业中进行试验、试点,进一步延伸统计信息网的连接范围,为统计报送中心的建设提供网络基础保障。
  严格遵循国家有关安全保密法律法规、信息安全保障制度,明确并完善统计数据、统计信息的安全域划分和安全管理保障,完善统计信息的监察、安全审计等保密系统建设,健全入侵监测、等级保护机制,加大对网络管理系统、监控设备和网络安全系统的投入,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全省及全国统计信息网安全、可靠、稳定地运行。
  为防御自然灾害及日常运行的意外事故,保证山西宏观信息的战略安全与日常业务的安全运行,建立山西统计信息存储管理系统、异地灾难备份系统和专用机房设施。该系统提供动力、通信、温湿度控制和本地统计信息存储、远程抗灾难的安全环境保障能力,提供完善、可靠的系统备份、应用备份、数据备份等系统恢复能力,保证统计工作的不中断运行。
  制定统计信息网络应急预案和应急反应机制,加快建设以网络核心备份设备、备份线路为主体的网络备份系统,努力实现统计信息网7×24小时不间断地稳定运行。
  2.  业务应用系统平台
  推进统计协同工作信息化系统建设步伐。建设基于统计业务流程规范,以科学、规范的统计标准体系为基础和前提,以统计数据为核心,整合各专业业务应用系统,支持统计信息采集、处理、分析、发布等统计业务全过程的信息化系统。
  “十一五”期间,省统计局要在制定统计数据标准化、规范化和工程化相关标准的同时,加紧制定数据处理流程标准、数据接口标准和数据存储标准等标准,开展统计协同工作信息化系统的调研、选型和研发,力争建设完成以元数据库为基础,自动生成和发布统计报表、支持网上和手工采集数据、支持常规统计数据处理、分析、发布、支持统计人员协同工作并能生成符合标准专业统计数据库的统计协同工作信息化系统。
  完善、改造现有IP电话系统和电子邮件系统,建设统计视频办公自动化系统,充分发挥统计信息网功效,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办公经费,实现统计系统会议、办公、办文和办事的信息化。
  “十一五”期间,建设覆盖市级统计部门的视频会议系统,方便工作部署、问题讨论、工作汇报和面对面交谈;建设基于山西统计内部信息网平台的视频点播(VOD)系统,实现各类统计教育、培训及其他多媒体信息的网上存储与按需查询播放,实现统计继续教育的信息化和网络化。
  “十一五”期间,省、市统计部门和有条件的县级统计部门要按照政务管理的需要,构筑以文档管理、事务管理为核心,与网站和业务应用系统有机联系的政务管理系统,实现网上协同办公。按照模块化原则规划设计软件,逐步建立和完善文档管理、统计资料管理、教育培训、会议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外事管理、固定资产与办公用品管理等子系统。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提高工作效率。
  加速移动办公平台、短信统计信息发布平台的实验,力争建成山西移动办公系统和短信统计信息发布系统。试验建立手机快速调查处理系统,健全统计快速调查机制,针对突发事件,及时反映民情、了解民意,为党委、政府应急管理服务。
  (三)  建成三个中心
  1.  数据中心
  建立面向宏观决策和公共服务,以统计数据中心为基础,由相关综合数据库、主题数据库构成的统计数据库体系,为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宏观数据库提供有力支撑,通过省与市的政务网络资源,提供权威、丰富的统计信息及多样、方便的检索查询服务功能。
  统计数据中心是对统计数据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上联统计报表数据处理环节,下接统计数据库体系,对现有统计工作流程起着补充、完善、规范和优化的作用。它以统计数据规划为依据、元数据为标准,对完成当期数据处理过程的数据进行抽取、转换、净化、加载(英文简称ETCL)和后期的整理维护,以及完备的统计信息内容审计,用户权限、共享范围管理,最终提供系统、丰富、权威、可靠的数据应用目录,以及基础数据集和主题数据集。
  依托统计数据中心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建立包括多元统计分析、时间序列、数据挖掘等方法、图形分析工具和多种应用模型在内的辅助决策支持系统,按不同需求对统计数据进行多目标、多角度、深层次的加工、分析和展示,对国民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态势进行分析预测。
  2. 数据报送中心
  建设山西统计数据报送中心,扩大网上直报企业的范围,为网上统计调查对象和起报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已成为我省“十一五”统计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工程。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国家《电子签名法》的正式颁布以及电子政务相关安全策略及技术规程的不断完善,利用先进的网络平台采集、处理、传输统计报表,实现统计报表的无纸化报送已成为可能。
  统计数据报送中心包括适宜网上直报和在线处理的企业电子台帐、电子乡卡和电子县卡应用系统、安全认证系统、电子印章系统、电子回执系统、为起报单位提供的定制服务系统和基于网络平台的统计报表上网填报、审核、网上直报等综合处理应用系统。数据报送中心依托统计数据中心进行统计报表的发布和统计数据的存储,使用统计协同工作信息化系统进行数据的管理、发布和应用。
  统计数据报送中心的建设依赖于网上报送管理规范和质量控制规则的建立,依靠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保障以及统计调查对象诚信意识的提高。
  统计数据报送中心的建成,不仅减轻了基层统计人员的负担,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减少了统计数据的中间转报环节,增强了统计数据的抗干扰能力,从源头上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
  3. 网上服务中心
   统计网上服务中心建设是“十一五”统计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优质服务的中心工程,由统计信息内部网、统计信息外部网和政务信息网三网构成。
  统计系统内部网服务于统计工作者,是统计系统内部信息的总汇,是各级统计部门指导工作的重要手段,是统计系统工作交流的平台。各级统计部门必须进一步建设好内部网站,畅通内部信息交流渠道。
  统计信息外部网服务于全社会,是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和宣传统计工作的重要窗口,是建设电子政府的重要内容。“十一五”期间,各级统计部门必须建设各自的外部网站,有条件的县级统计部门也需拥有外部网站。各级统计部门要整合、完善统计门户网站,加快政务信息公开的步伐,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将统计部门面向社会公众的业务,逐步通过统计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提供 “一站式”电子化、个性化服务。要扩大网上办事的业务范围,重点开展政务公开、行政许可、申报、办证、年审、信息查询等网上服务。
  统计政务信息网服务于省委、省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是政府间政务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的电子通道,是统计部门服务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主要工具。各级统计部门要以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为己任,借助政务信息网开设领导决策支持系统、主要统计指标快速查询系统、相关政策专题分析系统等服务系统,以高效、快捷、全面的统计服务为山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十一五”期间,各级统计部门要围绕政府职能转变、管理体制改革和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的要求,充分应用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借助信息化基础设施和互联网络环境,建设管理好统计网上服务中心,将管理、服务和办公通过网络来进行,向党委、政府、统计调查对象、统计工作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全方位的、优质的、规范透明的管理和服务。
  (四)建设四个保障体系
  1.组织保障体系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领导,将统计信息资源开发作为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资源建设的重点,把统计信息化纳入本地区信息化重点规划之中。
  各级政府统计部门,要成立“一把手”负责的统计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计信息化建设的战略规划、发展方向、重大项目的决策,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化建设的综合协调与实施管理机构。
  省统计局将根据山西省统计信息化建设指标和进度的要求,对各级统计部门的信息化建设进行年度检查和考核,以保证我省统计信息化建设目标的完成。
  2.人才保障体系
  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要素,没有具备满足发展需要的信息技术技能的队伍,就不可能提高信息化整体工作水平,因此必须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
  市级统计部门一般配备不少于5-7名专职技术人员;县级统计部门应有2-3名专职技术人员,专职负责统计信息网络平台和应用系统等的管理支持。各级统计信息化管理机构中的技术人员进行运行维护的分工协作,保证各类系统、环境的正常运转。
  加大信息化知识培训力度,加强统计信息化人才培养,提高全员信息能力。统计业务骨干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二周的脱产信息技术培训;信息技术开发和管理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三周的脱产技术培训,每三年还应参加一次不少于四周的专业技术培训。积极推广网上教育,逐步实现知识更新网络化。
  3.资金保障体系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统计信息化建设资金的投入,保证统计信息化建设所必需的资金。凡由国家和省统一规划和投资进行的分布式应用系统建设,各级地方均应进行同步配套。各级统计部门应当规范统计工作经费预算科目,努力将统计信息化系统的运行和维护费用、信息化知识培训费用纳入各级统计事业费预算。
  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对统计信息化建设的资金使用管理,建立由监察和纪检部门牵头的统计信息化建设监督机制,监督检查相关规划方案、标准规范、政府采购和项目合同的执行,受理相关质疑、举报。严格遵循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对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以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执行力。
  4.制度保障体系
  根据国家和省的信息化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国际通行规则,制定、修订和实施统计信息化有关的规章制度,推进统计信息化进程,保障统计信息系统和信息资源的开发、运行和管理。
  加强技术标准管理、技术项目管理、技术合同管理、技术咨询顾问等技术管理制度和执行监管机制建设,对统计信息化开发建设项目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实行全过程的有效监管。加强统计信息化开发建设项目相关的预算管理、招投标、代建制、政府采购、外包、托管等知识学习和工作管理,充分保护公共资产和用户利益,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执行力,降低工作成本。
  制定相关制度,对统计信息化发展建设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评估,建立一种反馈激励的持续机制,避免统计信息化建设的大起大落,解决统计信息化要素建设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四、预算及工程管理
  “十一五”期间,统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仍为中央投资、地方投资和统计部门自筹等途径。按照事权、财权分级管理的原则,凡由国家和省统一规划和投资进行的分布式应用系统建设,各地均应进行同步配套,以主要满足地方需要进行的建设项目,由地方投资建设。
  统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主要经费预算内容包括:
  (一)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宏观数据库建设
  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宏观数据库建设主要包括系统的调研费、研究费、规划费、会议费、设备采购费、软件购置费、系统开发费等相关费用。
  (二)两个支撑平台建设
  网络技术平台建设主要包括省统计局与市地统计局11个节点的网络带宽提速、网络监控系统、网络监控设备、网络保密系统、网络安全系统和相关的网络备份设备等。
  存储管理系统和灾难备份系统建设主要包括现场数据存储系统建设、异地灾难备份系统建设、安全机房建设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产品购置等
  业务应用系统平台建设主要包括统计协同工作信息化系统建设、视频会议系统、视频点播系统、电子邮件系统、协同办公自动化系统、移动办公系统、短信统计信息发布系统移动快速调查系统等相关设备、系统的购置及系统的定制开发、管理维护以及系统的开发费、试点费、培训费、调研费、升级维护费等费用。
  (三)三个中心建设。
  统计数据中心建设的任务共有三项内容:一是数据中心的硬件系统建设,包括机房改建与扩建,光纤网络交换设备、主机及群集设备和外围设备的购置等;二是统计数据库体系建设,包括系统软件、网管软件、核心应用软件和开发工具软件购置,系统集成费、项目管理费及不可预见费等费用,系统开发建设经费还应包括:开发费、试点费、培训费、调研费、数据整理加载费等。 
  数据报送中心建设包括企业电子台帐系统、电子乡卡、电子县卡系统、安全认证系统、电子印章系统、电子回执系统、数据采集系统等相关系统的选型、购置及系统的开发费、试点费、培训费、调研费等费用。
  网上服务中心建设包括内、外网及政务信息网站服务器、相关设备和软件的购置以及软件开发、信息加载、系统维护等费用。
  为保证各项统计信息应用系统的运行维护,还必须投入配套的经常性费用,包括软件开发费、培训费、系统运行维护费、网络通讯费、硬件更新费、软件升级更新费、数据库维护费等。
  在信息系统的建设中,各级统计部门要做好项目的工程管理,以规范的工作程序组织建设方案的实施,严格执行工程技术标准,确保工程建设目标顺利实现,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十一五”山西统计信息化“1234”工程的实施,将使统计部门充分发挥其国民经济和社会统计信息收集、处理、管理、发布的职能,特别是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宏观数据库、统计网上服务中心和以统计数据中心为标志的统计信息资源开发建设,是对政府行为转型过程中公共信息服务与信息共享的一种重要的功能性建设,必将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全面实现统计工作的网络化,将缩短政府统计部门与起报单位的距离、与决策管理机构的距离、与社会公众的距离,加快与国际标准、通行规则的接轨,提高政府统计工作的透明度、社会公信度,适应全球化及国际竞争的需要。随着统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和投入使用,将使统计信息提供、发布和服务的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等方面产生质的飞跃,将为我省构建充满活力,富裕文明,和谐稳定,山川秀美新山西的奋斗目标提供更加全面、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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